为贯彻全省、全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三亚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2025年秋季一年级计划招收270人,七年级计划招收270人,具体安排如下: 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1、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入学,招收具有三亚市户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效期内三亚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 2、原则上优先招收高层次人才、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待人员子女,总招生计划数不低于30%,优先招收优待人员子女。 3、剩余学位招收我校所在区域学生,优先招收我校片区内且愿意缴纳学费的学生。所在区域招不满,经市级教育部门同意的,可以在全市范围内适当跨区招生,不得跨市招生。 4、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籍和外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居住地为依据,免试入学,持有永居证的外籍人员子女申请就读的,按本地居民待遇予以办理。港澳台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学位时需提交来往大陆通行证、法定监护人居住证等证明材料;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护照、在华居留证、居住证明等证明材料。 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我市入学条件且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符合我市入学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二)服务区域范围 可登录“海易办”APP、“海易办”微信小程序或“海易办”支付宝小程序在搜索框输入“学区查询”,定位到三亚市,搜索框输入“三亚华侨学校丹湖校区”后,点击民办小学或民办中学,即可查看我校片区。 (三)录取办法 选择我校就读,须在民办学校学位申请中选择三亚华侨学校。 ◆选择侨新部的请在学位申请中选择三亚华侨学校丹湖校区侨新部。 ◆选择普通部的请在学位申请中选择三亚华侨学校丹湖校区普通部。 已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市、区教育部门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 如未被我校录取,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其他民办学校补录;参加补录后仍未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的,由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四)学位申请流程及时间: 1、学位申请流程 全市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招生统一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应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平台”填报: 登录方式一:通过“海易办”APP、“海易办”微信小程序或“海易办”支付宝小程序登录,点击首页“教育”板块,再点击“学位申请”进入海南省学位申请专题页,找到“三亚市专区-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开始信息填报。 登录方式二:通过“海易办”APP、“海易办”微信小程序或“海易办”支付宝小程序,点击首页“海南省学位申请专区”图片进入海南省学位申请专题页,找到“三亚市专区-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开始信息填报。 登录方式三:通过“海易办”APP、“海易办”微信小程序或“海易办”支付宝小程序,点击顶部搜索框,输入“学位申请”,再点击“学位申请”服务进入海南省学位申请专题页,找到“三亚市专区-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开始信息填报。 三亚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未在规定时间报名,后又提出入学需求的,视为同意市、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学位;非三亚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三亚市的学位。 2、线上申请学位时间安排 1 6月17日—6月22日 监护人登录“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平台”填报适龄儿童少年基本信息,申请相应学位。网上提交材料截至时间为6月22日24:00。摇号未摇中的学生需再次登录“三亚市中小学学位申请平台”填报学位申请信息。 2 6月23日—7月1日 市、区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对监护人填报的学位需求信息进行在线初审。学生监护人要在6月29日24:00前补充完整相应的材料,不补充的视为放弃申请三亚市的学位。 3 7月2日—7月17日 市、区教育部门对监护人填报的学位需求信息进行复审,并对非三亚户籍儿童少年入学进行统筹安排。 4 7月18日—7月19日 各中小学校公布招生结果,发放入学通知书。 5 8月30日—8月31日 各中小学校新生报名注册。 附则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三亚华侨学校所有。 三亚华侨学校 2025年6月11日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0898—38899908 0898—38899909 如有其他年段的插班就读需求,请致电咨询。 小学部和初中部校址: 丹湖校区:三亚市 吉阳区 丹湖路1号 更多详情请关注三亚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三亚教育发布” 三亚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898-88657812 监督举报电话:0898-88657808